(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件(含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件,下同)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置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對。考試開始2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離場。 |
(二)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考生應當按照要求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準確填涂準考證號、考試科目。2010年實行標準化命題,考生在答題時,應當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中填涂相應信息點答題;答題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
(三)考生因個人原因如座位坐錯、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成績差錯的,后果自負。 |
(四)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考場內嚴禁吸煙,嚴禁交頭接耳,嚴禁攜帶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書籍、參考資料等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監考人員應進行檢查,已將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書籍、參考資料等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的,應交由監考人員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試開始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器。 |
(五)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對于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以舉手詢問。 |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違規、違紀的,按照《江西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