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
上饒教學站授權教學點協議書
協議編號:2008001—
甲方: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上饒教學站
乙方:
甲方為了在上饒地區普及計算機應用技術,培養計算機應用人才,推廣計算機應用成果,與乙方就“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上饒教學站授權教學點”事宜,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授權內容
1、 甲方授權乙方為“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上饒教學站 教學點”,招生范圍為 。
2、 根據甲方授權開辦:
①《計算機及信息技術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全脫產班學習時間為一年;
②《電腦藝術設計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全脫產班學習時間為一年;
③《網絡工程師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全脫產班學習時間為一年;
④《建筑裝潢設計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全脫產班學習時間為一年;
⑤《數控技術應用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全脫產班學習時間為一年;
3、 乙方辦學模式:面授/業余班/全脫產班。
二.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負責履行《授權加盟手冊》約定的承諾和支持;
2、 制定招生簡章樣本,招生前一個月提供給乙方;
3、 制定教學計劃、面授學習計劃、開學前一個月提供給乙方;
4、 按照學院的教學計劃,根據乙方在學學員上報人數及上繳費用,將教材分批提供給乙方;
5、 負責“面授試卷”的提供,試卷由甲方監督,乙方自己印刷,不得泄露;
6、 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成績管理,甲方監督每學年的面授考試、補考和試卷批閱,乙方根據自己課程進度安排考試時間并提前通知甲方;
7、 按學院規定把學員的成績表和相應證書提供給乙方,其中:
《計算機及信息技術專業》、《電腦藝術設計專業》、《網絡工程師專業》、《建筑裝潢設計專業》、《數控技術應用專業》專科層次,學制兩年;
證書: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化教育辦公室計算機教育培訓基地“崗位任職合格證書”。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負責履行《授權加盟手冊》約定的承諾和支持;
2、 根據甲方授權組織招生工作,按招生簡章(加盟手冊)規定收取學費,并開乙方收據,招生費用(如廣告、郵寄招生簡章等)乙方自理。
3、 招生結束后,將學員的學籍概況(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造表給甲方;
4、 接受甲方的統一教學管理,按照學院的教學計劃組織學員面授實習,并將具體的教學實施計劃上報給甲方;
5、 確保教學質量,所有教學事務須接受甲方監督考核;
6、 組織學員統一進行面授、函授考試,試卷由甲方提供給乙方印刷,接受甲方派專人進行監督考試,試卷由甲方批改閱卷,將成績登記造表上報學院并返回一份給乙方;
7、 對因特殊情況未能參加考試的學員和考試不及格的學員,在兩周內由乙方組織到教學站參加補考,補考費10元/門,其它費用自理;
8、 收到學院發放的證書后一周內,將證書頒發給每位學員;
9、 對己報讀的在學學員,不得以學員人數多少為理由拒絕承擔教學任務;
10、 乙方對外宣傳的招生簡章須將文字稿發給甲方上報學院審核,經學院簽字后方可向社會刊登廣告,并將定版的招生簡章寄兩份給學院存檔。
11、 乙方每年必須完成 人的招生名額,并且每年按30%遞增;
12、乙方在當地經營辦學及項目必須取得當地政府的合法資質,不得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政策相抵觸,因此所發生的各項事宜及責任均與本教學站無關。
四. 費用支付
1、 乙方承擔學院對教學站點的所有費用,并按學院要求和甲方標準支付;
2、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3000元/3年,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本管理費一經繳納則不予退還);
3、 甲方對乙方的各項服務為有償服務,在發生時支付,如教材運輸(按實支付),招生支持(協商支付)和考試監督(80元/人/日及往返差旅費)
五. 授權范圍的限制
乙方作為甲方授權教學點,應遵守以下規定:
1、 遵守《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上饒教學站授權加盟手冊》的規定;
2、 乙方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不得以甲方和學院名義在公開媒體發表任何文章或刊登聲明、廣告等,如刊登文章、廣告或其它宣傳性標識需經甲方上報學院批準后方可實施;
3、 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學院徽記及其它標識;
4、 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無權將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擅自轉讓給第三者;
5、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業務區域開展業務,不得以任何名義跨區域招生;
六. 責任與違約賠償
1、 乙方違約按《授權加盟手冊》約定進行處罰;
2、 乙方在根據本協議進行教學的實施過程中,必須保障甲方和學院的名譽、利益不受任何損害,如對甲方和和學院造成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 乙方在開展授權培訓過程中,由于其自身過錯或缺陷所造成的與第三方(含學員)的一切糾紛與責任,均由其自行承擔,甲方和學院不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
七. 附則
1、 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并在甲方下發違約通知單后7個工作日內未及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取消其分教點資格,并終止本協議;
3、 乙方如想單方終止本協議,需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原因,獲得批準后,本協議方可終止;
4、 乙方不得借開展工作為由,擅自違背協議規定,私自刻制公章,如因此造成的糾紛和責任,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5、 甲方按年度對乙方的授權資格進行考核(考核標準詳見加盟手冊)如未通過考核,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 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30日,雙方可進行協商,以決定是否續簽本協議或制定新的授權協議。
7、 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繼續承擔履行己報名付款學員的各項責任與義務;
8、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呈報學院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 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應通過建設性方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0、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有效。
甲方:中國計算機函授學院上饒教學站 乙方:
法定代表人:黃大文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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