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在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政策第二階段宣傳第2次記者見面會上,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副主任張光明從四個方面介紹了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落實情況。在介紹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時,張光明表示,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不得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抵扣作為受助學生的學費,違反規定的盡快予以糾正。以下為文字實錄:
為了進一步落實中職學生的國家資助政策,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勞動保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年秋季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緊急通知》,通知重點強調了以下幾個要求:一是重申資助對象范圍和標準,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各種措施,保證符合條件的學生全部納入資助政策范圍,資助對象不能改變,范圍不能縮小,資助標準不能降低,確保國家助學金不折不扣地發到學生手中。
二是要求各地教育、財政、勞動部門要進一步核實中等學校符合國家助學金資助政策的在校學生。如果發現有虛報、瞞報受助學生人數,一經查實,除扣除中央支持財政資金外,教育、勞動部門、財政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取消這個省的,其他職業教育中央專項資金的申報資格。
三是再次明確,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不得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抵扣作為受助學生的學費,違反規定的盡快予以糾正。
四是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中職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做成“陽光工程”,全國學生資助中心將設立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投訴舉報電話。我們同時要求各省、市、縣三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管理機構都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學生、家長等社會監督。建立健全中職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不僅是加快發展我國中等職業教育的一項重大制度設計,同時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于推進與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精神的根本要求,對于推動我國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協調發展,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促進教育公平,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認真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政策國家助學金及時、足額、公平地發放到每個學生手中是政府的承諾,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政府的形象,我們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帶著深厚的感情,扎扎實實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努力把這件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文字來源:教育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