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站的教學形式和教學點的教學形式
我站對社會的招生全部以函授 + 面授的教學模式,教學點的教學形式可多樣化,可以是函授 + 面授模式,也可以是全脫產學習模式。
2 、如何上報學員名單?
教學點根據當年學院所開設的專業及招生時間填寫,上報報名表,報名表上報教學站之前,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 學員的姓名必須與本人的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負。
② 教學點為兩年制教學的,在上報第二學年交費學員名單要求注冊時,必須注清第一學年學院所編的學號,以免被誤認為是新學員,并且在第一學年已交清兩年學費的學員,學院將自動為其注冊,請不要在報名上列出。
3 、學員學籍的認定
① 各教學點上報的報名表的學員,只有當學費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匯到學院,才能正式確立其學籍,同時為每一個學員編排一個互不相同的學號,并頒發錄取通知證,此后,在與學院聯系中,凡涉及具體學員問題時,除了要注明姓名外,還必須注明學號,以便處理。
② 新學員一經入學籍,除學員姓名與上報的《報名表》不符可以更改,以及學員姓名中的所用生僻字在學習期間可暫用同音字或形近字替代生僻字外,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辦理更名手續。另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辦理退學退費手續,同時也不允許換人學習。
4 、教材及時序表的寄發
學員入學籍后,即按照學院教材的發放順序寄發當年的教材(包括教學時序表)。
注:教學點實施教學時,必須參照“時序表”的課時量開展相關教學工作。
5 、考試安排
⑴ 常規考試
一年制各專業只安排一次考試,即上完一門課程考試一門,期中面授考試試卷由學院統一提供樣卷,由教學站提前通知教學點組織考試、閱卷、統分,春季學員于當年10月底,秋季學員于次年10月底之前必須上報學院;兩年制各專業安排期中面授、期末函授兩次考試,試卷由學院統一寄發,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學院批閱、統分。這兩項成績是完成學業后,頒發相應證書的必要依據。
⑵ 補考
① 第一學年中的考試課程中若有不及格(低于60分),或因故缺考的,并且第二年學費在規定的時間交費注冊的,學院將安排一次補考(逾期報名注冊的學員此次補考不予安排),我們稱為"年度補考",補考成績可代替相應不及格或缺考課程成績。年度補考為收費類補考,收費標準為:20元/門。
② 對若在頒發證書前必修課程仍有不及格課程或部分課程因故缺考,學院將再安排一次補考,我們稱為 "畢業補考" 。畢業補考也為收費類補考,收費標準也為20元/門。
③ 學習期間未參加任何考試的學員,將不安排畢業補考。
7 、證書發放標準
⑴ 畢業證
凡按要求完成學業,必修課程的期中面授考試成績、期末函考成績全部及格(或經補考后全部及格),可獲得該證書。
⑵ 國家教育部電教辦計算機教育培訓基地"崗位任職合格證書"
凡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學員,可同時獲得該證書。
⑶ 結業證
凡按要求完成學業,必修課程的期中面授考試成績,期末函考未全部及格,且按規定參加相應補考后,仍末全部及格或自動放棄補考者,可獲得該證書。
⑷ 未完成學業或未參加任何考試者,不予頒發證書
說明: 以上證書需妥善保管,遺失、損壞不補。
8 、畢業學員檔案管理
學院在寄發應屆學員的“畢業證書”和《學員成績存檔表》的同時,還附一份《畢業生登記表》(即“畢業生檔案”),學員按要求填好后妥善保管,當以后需要此“檔案”的時候再寄回函授學院,同時從郵局匯出手續費25元(匯款時須注明學號、姓名及“檔案費”字樣)。學院收到后即辦理相關手續,并連同《畢業生推薦表》寄給相關單位或學員本人。
9 、教學點與教學站的聯絡
教學點與教學站的日常聯絡工作是較為頻繁的,如匯款、上報材料等,教學點必須委派專人負責,并且與我站來往的重要材料需有存根以備查。
① 關于匯款
教學點的每次匯款,必須注明具體匯款用途,交由教學站統一匯致學院,如匯款用途較多或涉及的學員較多,在匯款單上無法詳細注明,可通過電話、信函、 E-mail或傳真方式來詳細說明。
② 上報材料
教學點上報學院的材料應簡明扼要,條理清楚,涉及到具體學員的,除了注明姓名外,還要正確注明學員的學號,必要時還要加蓋公章。
10 、面授考試和函授考試的內容
面授考試和函授考試都是當年的必修課程(一年制脫產班無函授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