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施劍松)近日,北京市教委發布《學科類校外培訓指導手冊》,從活動組織、培訓內容、師資配置、收費要求、招生宣傳等方面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作出明確規定,包括培訓機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中小學生等級考試、競賽;不得留作業;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販賣焦慮等。
北京市教委明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線下培訓應在20時30分前結束,線上培訓應在21時前結束。線下培訓每節課不超過45分鐘;線上培訓每節課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
在從業人員管理上,手冊規定,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應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無任教資格不得開課或進行招生宣傳。所有教學人員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編號需在培訓機構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及網站公示。校外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
北京市教委要求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涉及線下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線上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培訓場所內應設置視頻監控系統,覆蓋包括教室、休息場所在內的全部重點部位。
作者:記者 施劍松
《中國教育報》2022年07月15日第1版 版名:要聞